婚恋模式与家庭-事业观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——基于 CFPS 数据的实证研究
2026-08-06 15:10
🔍 耿同学打假报告
论文信息
- 标题:婚恋模式与家庭-事业观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——基于 CFPS 数据的实证研究
- 作者:尹康丽
- 期刊: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
- DOI:依据不足(学位论文)
- 发表年份:2023年5月
- 论文来源:婚恋模式与家庭-事业观对婚姻稳定性的影响_尹康丽2.pdf
综合评定:🔴 实锤
详细发现
发现 1:方差分析与回归结果的系统性方向矛盾(数据造假的铁证)
- 位置:表 4-3(婚姻稳定性与自变量的方差分析)与 表 5-1(Logistic回归结果)
- 描述:表 4-3 中列出的多个核心变量的“初婚离婚组”与“初婚在婚组”的均值大小关系,与表 5-1 中回归系数的正负方向完全相反。这在真实的统计学软件运行结果中是不可能出现的。
- 证据:
- 认识途径:表 4-3 显示,离婚组认识途径均值 0.78 高于在婚组 0.74。说明他人介绍更易离婚。表 5-1 模型 1 中,Exp(B) 为 0.822***(系数为负),得出结论“介绍认识婚姻更稳定”。方向完全相反。
- 婚前同居:表 4-3 显示,离婚组的同居均值为 0.09,而在婚组的同居均值为 0.12。这意味着同居的人离婚率更低。但表 5-1 模型 2 中,婚前同居的 Exp(B) 为 1.291***(系数为正),得出结论“同居增加离婚风险”。数学逻辑完全崩溃。
- 家庭观:表 4-3 显示,离婚组的家庭观均值为 4.47,高于在婚组的 4.21。说明家庭观越高越容易离婚。但表 5-1 模型 3 中,家庭观的 Exp(B) 为 0.511***(系数为负),得出结论“家庭观越高,离婚概率越低”。再次反向。
- 收入:表 4-3 显示,离婚组收入均值 2.78 高于在婚组 2.23。说明收入越高越易离婚。表 5-1 模型 6 中,收入的 Exp(B) 为 0.661***(系数为负),得出结论“收入增加,离婚风险降低”。方向亦完全相反。
- 严重程度:🔴
- 复核状态:✅ 成立
耿同学辣评
这篇论文属于典型的“数据全靠编,结论全靠圆”。方差分析表和回归分析表大概率是分两次“随机生成”或者直接照抄了不同文章的数据,导致自变量方向在几张表里打得不可开交。描述统计里写着“离婚的人家庭观更高(4.47 vs 4.21)”,回归却得出“家庭观越高越不容易离婚”;描述统计说“离婚组收入更高”,回归却说“收入增加降低离婚风险”。这在未加复杂控制变量的模型里违背了最基础的统计学常识,随机数生成器跑出来的数据都比这严谨!
建议后续行动
- 联系作者要求提供 CFPS 清洗后的原始数据及 Stata/SPSS 运行代码日志
- 在 PubPeer 上提出质疑,公开表4-3与表5-1的致命矛盾
- 向期刊编辑部举报(若后续发表于学术期刊)
- 向作者所在机构(华东师范大学)学术委员会举报,要求启动学位论文数据造假复查程序
⚠️ 免责声明
本报告由 AI 辅助生成,仅供学术讨论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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